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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文章标题 : 涅盘乐
帖子发表于 : 2006年 12月 23日 周六 9:57 am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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涅盘乐

明法比丘

世间五欲之乐为世人所拥有、追求、耽溺、难分难舍的,但在佛法中,五欲之乐被认为是下下之乐,还有更高级之乐。佛经中提到四种乐:一、离欲乐 (nekkhammasukha出家乐),出家人脱离在家樊笼诸苦,受离欲之戒得清凉之乐。二、远离乐(pavivekasukha闲静乐),断除诸欲、恶.不善法,证得初禅得离(五盖)生喜乐。三、寂静乐(upasamasukha),指第二禅以上至灭尽定(灭受想定)。四、三菩提乐(sambodhasukha正觉乐),永断一切烦恼。三菩提是佛陀及阿罗汉弟子所共证的。三菩提就是指无上解脱(anuttara vimutti),最高级的乐、无上的乐(nibbanam paramam sukham),没有超过涅盘乐(nibbanasukha param n’atthi)的快乐。《弥兰陀王问经》说:「涅盘是一向乐」(ekantasukham nibbanam) (Milindapañha -Anumanapañho- 9.) 。一向(ekanta)有「确实的、不断绝的、极端的」之意。
四种乐属於「现法乐住」(ditthi-dharma-sukha-vihara),证得禅那者或是涅盘乐者,可一再入定或入果定(phala-samappati涅盘的定),享受现法乐住。《律藏》大品记载:佛陀证悟之後,佛陀只静静享受「解脱乐」(vimutti-sukha-patisamvedi)四星期(Vin. Mv.)。
经中记载优陀夷(Udayi) 尊者与工匠五支(Pañcakavga)辩论佛陀说了三受或二受,阿难尊者听到後,往诣世尊问此法。世尊告阿难尊者说:二受、三受、五受、六受、十八受、三十六受,都是方便说的。接著世尊从五欲乐、初禅乐、第二禅乐、第三禅乐、第四禅乐,一直说到非想非非想处、灭受想定之乐,一个比一个乐,最後结语是:「世尊说(=施设)乐,实不只关於乐受;无论於何时、何处得乐,即於该时该处,如来说乐。」(‘na kho, Bhagava sukhaññeva vedanam sandhaya sukhasmim paññapeti. yattha yattha, sukham upalabbhati, yahim yahim, tam tam tathagato sukhasmim paññapeti’”ti.) (《相应部》S.36.19. Pabcakavga(五支或般奢康伽);《中部》M.59. Bahuvedaniya-suttanta(多受经)。S.36.19.及M.59,《杂阿含485经》(大正2.124中)
经中所说的「乐」(sukha)指快乐、愉悦、舒适,或是快乐的、愉悦的,不一定包括快乐的感受。以世间的快乐感受来说,第三禅是最乐的,佛经有时说:「譬如比丘入第三禅」。第四禅以上,到非想非非想处,只有舍受,灭受想定,连心识都没有,当然没有乐的觉受,世尊也是说「乐」,那是依当时当地的(无苦或苦止息)状态来说的。
在另一经,舍利弗尊者告诉诸比丘说:「诸友!涅盘是乐。诸友!涅盘是乐。」
优陀夷尊者问舍利弗尊者说:「友!舍利弗!在此处无感受,怎么说此处有乐呢?」「友!此处无所受,此处正是有乐。」(“kim panettha, avuso sariputta, sukham yadettha natthi vedayitan”ti? “Etadeva khvettha, avuso, sukham yadettha natthi vedayitam.) (《增支部》九集‧第四.大品‧三十四.涅盘)舍利弗尊者接著解释有五种欲,即眼所见之色、耳所听之声等,为可爱、可亲、可意、爱色、引欲、可染,若缘此五欲生喜乐,称为「欲乐」。若离诸欲,得初禅,而与欲结合之想、作意现行,就是「病」。世尊已说:「病者,此是苦。」(abadho dukkhametam vuttam bhagavata.)依道理可知涅盘是乐。第二禅、第三禅、第四禅,一直说到非想非非想处,都有苦。达灭受想定,以慧观而诸漏尽,依道理可知涅盘是乐。
本经优陀夷尊者问:「(涅盘之境)没有感受到快乐(的感受)」,是直接「以涅盘为所缘」(nibbanarammana)所产生的无任何感受来问的。而舍利弗尊者的回答是以世尊说的:「病者,此是苦。」来推论「涅盘是乐」(sukham nibbanam)。
触证涅盘者,也有由省思涅盘的证得而出离(nissarana)苦,息灭苦,而得到法喜(心的欢喜),并非表示直接感受涅盘的乐。《弥兰陀王问经》说:「证得涅盘时诸行不转起(生起),喜悦、欣喜、欢喜而说:『我得出离』」。(Iti hetam tassa appavatte cittam   pakkhandati pasidati pahamsayati tusayati  ‘patiladdham kho me nissaranan’ti pakkhandati.(Milindapañha-Anumanapañho-11.)
涅盘是存在的,但不是直接以涅盘为所缘而得的喜、乐、法喜。当心(主)触证涅盘(客)时,最明显的心情是平静,不是法喜(有时有之),或有时有相伴的禅那之喜(piti心里喜欢那情境)、乐(somanassa感受的乐),在初禅、第二禅的果定,有喜、乐,第三禅的果定有乐,在第四禅触证涅盘,则无任何喜、乐。证得涅盘时,虽然是刹那间(「种姓心」一个心识刹那、「道心」一个心识刹那、「果心」两个心识刹那),修行观禅的力道可能一再的进入果定。即使是短暂的体证涅盘,那无为法、非因缘生法,完全与有为界不同。这个觉知一生中绝对不会忘记。出了果定之後,当时的心智,不但明白了无为法(涅盘),也明白了有为法,知道有为界的生命了无意义(因为随无明流转),不会为有生命而欢呼,也不会有「生死即涅盘」之见地;同时也反省到在世间的一切拥有如同粪土,心情寂静、寂静,甚至会持续很多天。《清净道论》说:「止息不安,甘露(涅盘)为所缘是乐,唾弃世间财(利得),是寂静最上的沙门果。」(《清净道论》第23章) (Patippassaddhadaratham amatarammanam subham, vantalokamisam santam samabbaphalam uttamam.),Vism.pp.701-702)这就是为什么佛典中记载,不少闻法而见法的人後,可以马上可以舍弃在家的一切,而出家过梵行生活。
以涅盘所缘


/ 明法比丘


■ 涅盘是怎么样的境界?
一、贪、瞋、痴灭尽
阎浮车问舍利弗:「友!舍利弗!所谓:『涅盘、涅盘』者,友!何者为涅盘?」「友!贪欲灭尽、瞋恚灭尽、愚痴之灭尽,这称为涅盘。」(“ ‘Nibbanam, nibbanan’ti, avuso sariputta, vuccati. Katamam nu kho, avuso, nibbanan”ti? “Yo kho, avuso, ragakkhayo dosakkhayo mohakkhayo– idam vuccati nibbanan”ti.S..38.1.;S.39.1.)
世尊:「比丘!贪欲之调伏、瞋恚之调伏、愚痴之调伏者,此是涅盘界之增上语(同义语)。以此说诸漏之灭尽。」(“Nibbanadhatuya kho etam, bhikkhu, adhivacanam – ‘ragavinayo dosavinayo mohavinayo’ti. Asavanam khayo tena vuccati”ti.S.45.7.(S.V. )
二、有之灭
茂师罗(Musila)说:「有之灭是涅盘。」(bhavanirodho nibbanam) S.12.68 (S.II.p.117) bhava是「有」(存在),「有之灭」(bhavanirodho)即等於「涅盘」(nibbanam)。「有之灭」就是「五取蕴之灭」(现生触证涅盘,得果定之期间,或者证得四果之後),乃至「五蕴(pabcakkhandha)之灭」(无余依涅盘)。
三、可远离涅盘(ara nibbanamuccati)或靠近涅盘(santike nibbanamuccati)
涅盘是一个可被远离或靠近的目标。《杂阿含311经》佛告富楼那:「若有比丘,眼见可爱、可乐、可念、可意,长养欲之色,见已,欣悦、赞叹、系著、欣悦、赞叹、系著已,欢喜;欢喜已,乐著;乐著已,贪爱;贪爱已,厄碍。欢喜、乐著、贪爱、厄碍故,去涅盘远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亦如是说。富楼那!若比丘,眼见可爱、乐、可念、可意,长养欲之色,见已,不欣悦、不赞叹、不系著、不欣悦、不赞叹、不系著故,不欢喜;不欢喜故,不深乐;不深乐故,不贪爱;不贪爱故,不厄碍。不欢喜、不深乐、不贪爱、不厄碍故,渐近涅盘。(大正2.89中)
「诸比丘!正见即为向於涅盘、趣於涅盘、入於涅盘。」(Nibbananinna, bhikkhave, sammaditthi nibbanapona nibbanapabbhara”ti.) (S.36.200)
四、可验证的
正法六个特质之一就是:可来看见(ehipassiko),证道是存在的,不是空虚的,值得邀请大家一起来见证。涅盘是可验证的(nibbanasappayam)、可达到见法涅盘(ditthadhammanibbanappatto)、可作证(实现)涅盘(nibbanassa sacchikiriyaya)。世尊说:「诸比丘!我依如理思惟、如理正精进,证得无上解脱(anuttara vimutti)。诸比丘!你们也依如理思惟、如理正精进,证得无上解脱。」(《相应部》S.4.4.;《律藏》〈大品〉Vin. Mv. 1.13. / p.22)
■ 涅盘是否能为心识所认识的境界(所缘)?
一、识,及其作用:
识:巴利语 vibbana,梵语 vijbana,vi(分、离、别、异、反)在此做「分别」与 bana(知)之合成语,即谓分析对象後而认知之作用。识的特相:认知目标(所缘);「拥有」目标。作用(味):领先认知目标;现起:与後生心连接,以便心相续流不会中断;近因(足处):名色(在无色界则只有名)。
心(citta,巴.梵同)、意(mano,巴.梵同)、识三者名称不同,意思相同的。
 识(心)与相结合的(相应的)心所的关系是:
1.同时生。它们同时生起,是刹那间的事。心与心所都不会各自单独生起。
2.同时灭。它们同时消灭,是刹那间的事。心与心所都不会各自单独消失。
3.同所依。依靠的基楚相同,如欲界的众生,是依靠在心脏里的「心所处色」(hadaya rupa)而生起心识的作用,脑不是心识生起之处所。
4.同所缘。同时认知、或触及境界(所缘)。
没有境界(arammana所缘),心识是不得生起的,不管是否六根对境之际,或是意根取前世的潜在意识 (bhavavga有分心、果报心)。《一切有部俱舍论》卷第二十说:「以识起时必有境故,谓必有境识乃得生,无则不生,其理决定。」(大正29.104中)《一切有部顺正理论》卷第五十说:「觉对所觉要有所觉,觉方成故,谓能得境方立觉名。」「一切觉皆有所缘。」(大正29.622中)「觉」(budhi)是知道,是识的作用。
二、所缘、能缘
所缘(巴利语arammana,梵语alambana),字根a (从、向此方、 後)+lamb(依附、安止),为「能缘」(心、心所)之对称。「所缘」有时译作「境界」或「目标」,指认识之对象,为心、心所法生起之因,被心、心所法所执取者。所缘之境为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等六境:
眼识以现在(现前)的颜色为它的目标,
耳识以现在的声音为它的目标,
鼻识以现在的香味为它的目标,
舌识以现在的味道为它的目标,
身识以现在的接触为它的目标,
意界(五门转向心、领受心)以现在的五所缘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)为它的目标。
前五识不能以过去的、未来的五所缘为目标。意识以过去、现在、未来的法(六境之诸法)为它的目标。十二处中的「法处」(法境)包括:细色(色法28个之中的16个)、心所(52个)、涅盘。在体证涅盘时,心是具有识知的主体(能缘),能以「涅盘」为对象,亦即「种姓心」,一个心识刹那(第十三观智--种姓智,改变成圣人种姓)、「道心」一个心识刹那(第十四观智--道智,证得初道,或二、三、四道)、「果心」两个心识刹那(第十五观智--果智,证得初果或二、三、四果)。证得涅盘时,只是刹那间。证得涅盘时在初禅至第五禅,能缘之心(一个)与心所(33~36个)存在是主(观);涅盘是客(观),是所缘目标,不是任何名法或色法。因修持的道力,证果者可以一再的以涅盘为对象,进入果定(phala-samapatti)。
心所道.果 13 通一切心心所 25 美心所 总计
遍一切心心所7 寻1 伺1 胜解1 精进1 喜1 欲1 遍一切美心心所19 正语.正业.正命.3 慧1
道心 初禅 7 1 1 1 1 1 1 19 3 1 36
二禅 7 1 1 1 1 1 19 3 1 35
三禅 7 1 1 1 1 19 3 1 34
四禅 7 1 1 1 19 3 1 33
五禅 7 1 1 1 19 3 1 33
果心 初禅. 7 1 1 1 1 1 1 19 3 1 36
二禅 7 1 1 1 1 1 19 3 1 35
三禅 7 1 1 1 1 19 3 1 34
四禅 7 1 1 1 19 3 1 33
五禅 7 1 1 1 19 3 1 33
涅盘能作为所缘,在经、律中没有提到,但论藏及注解书,提到的论文不少。
「以涅盘为所缘(nibbanarammanam),而能断绝无明之根的慧眼为正见」。(《清净道论》第十六〈说根谛品〉Vism.p.509)
「无相解脱」,是以「无相(之相)」的涅盘为所缘(nibbanam arammanam)而转起的圣道。因此圣道於无相界而生起故为无相,从烦恼而解脱故为「无相解脱」。同样的,以「无愿之相」的涅盘为所缘而转起的(圣道)为「无愿(解脱)」。以「空之相的」涅盘为所缘而起的(圣道)为「空(解脱)」。…这(道)是以空、无相、无愿的涅盘为所缘,故亦说为空、无相、无愿。(《清净道论》第二十一〈说行道智见清净品〉Vism.p.658) 但是心识是处於三昧(samadhi)中,既然是三昧,必然要符合三昧所具有的心、心所。
三、涅盘的『相』
涅盘的『相』或『境』如何?涅盘有时说为「无相」或说「离十相」。《舍利弗阿毘昙论》卷第十六说:「涅盘无相。行有三相,生、住、灭,涅盘无三相。」(大正28.633中)有的论书说「离十相」,离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,女、男,三有为(生、住、灭)相(《大毘婆沙论》卷第一百四,大正27.538中、《俱舍论卷》第二十八,大正29.149下)《大智度论》卷第五,大正25.96下)。涅盘是「无相」,有的还说是「胜义有」,不管它的名称是「无」,还是「有」,只要心、心所在,目标(所缘)一定在,也就是说,涅盘之境界可为心(识)所触及(触击)。

■ 否定以涅盘为所缘之说
异说之一
「问曰:『无相』义,佛种种说,或名见谛道、信行、法行为无相,人以疾故或说无色定,想微细难觉故,亦名无相,或以三解脱门中,缘涅盘故名无相,是故不得,但以无相故名心、心数法(=心所)不行,乃至缘涅盘无相法,心、心数法不灭,何况缘有『相』法?」答曰:「见谛道中无色定中说无相可尔。若言缘涅盘无相法,是事不然。佛常种种赞叹涅盘无相、无量、不可思议法,即是无相无缘法。汝云何言缘?」问曰:「灭男、女色等相故名无相,不言无『涅盘相』。行者取是涅盘相生心、心数法是名缘。」答曰:「佛说一切有为生法,皆是魔网虚诳不实,若缘涅盘心、心数法是实则失,有为法虚诳相,若不实不能见涅盘,是故汝言涅盘有『相』可缘,是事不尔。」问曰:「佛自说涅盘法有三相。云何言无相?」答曰:「是三相假名无实。何以故?破有为三相故。说无生、无灭、无住、无异、无为,更无别相。复次,生相,先已种种因缘破生,毕竟不可得故,云何有无生?离有为相,无为相不可得,是故无为,但有名字无有自相。复次,佛法真实寂灭无戏论。若涅盘有『相』,即是有定相可取,便是戏论。」《大智度论》大正T25.643.2~3)
一、论主不知证涅盘时,心、心数法(心所)依然存在。依照南传阿毘达摩所分类,体证涅盘时,处在初禅乃至第五禅的心、心所不但存在,而且可以以省察智去观察其存在之心、心所的数目、内容、及所体证之涅盘。
二、论主否定涅盘有『相』。若涅盘无『相』,也没有任何安立或施设,心(识)也生不起来,「涅盘」就无人可证,无人可知了。体证涅盘,并不是为了证一个涅盘的『相』,而是为了灭贪、瞋、痴,当灭贪、瞋、痴之际,心於当时则取涅盘之境界(相)。
异说之二 ( 能所双泯 )
「见清净智等者,非唯无所见之自他,兼无能见之智用,斯则能所双泯也。」(《金刚经纂要刊定记》卷第五,大正T33. p.216.3)
「所观阴境既绝,能观.妙观亦寂,则病去、药亡能所双绝。」(《十不二门指要钞》卷上,T46.p.711.3)
「悟得不生不灭时,不但生灭的法相空无所有,得无我、我所的观想也不现前,到达境智一如,能所双泯,才是菩萨悟见真法性的智慧。」(《中观论颂讲记》p.321)
「无分别智是无分别的,是没有能所的,换言之,没有主观、客观,能知、所知的对立意义。」(《华雨集》第一册p.302)
「无分别智与妄识不同,是没有所缘相的。无分别智证悟真如,真如无相,所以无分别智不是妄识那样,有真如相可得。一般心识的缘了境界,心内一定有所缘的影像;没有影像相,就不可能知道。无分别智是没有影像相的,所以叫无所取,无能取,能所双忘,也就是无分别智,是超越主观客观的自证。」(《华雨集》第一册p.340 ~ p.341)
  证涅盘时,可以说是贪.瞋.痴灭尽、有之灭、五取蕴灭,或者可以说是空掉贪.瞋.痴,空掉(名色)法之生灭;但证悟涅盘之际,五蕴没有空掉,能认识的心识(主) 犹原存在,所认识的涅盘(客)存在。所以说证悟时,「能所双泯」(泯:消灭)或「主.客观消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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